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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工程JHSGZH标段物资采购(第二十批)招标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省份: 黑龙江     发布时间: 2020-03-29 00:00

流水号:(招)2020032900003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工程

JHSGZH标段物资采购(第二十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20-016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中国铁路总公司、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9〕242号)、《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物资管理实施细则》(佳指物资〔2019〕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63号)、《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电物〔2019〕27号)的精神。拟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采购数量、资金已全部准备完毕,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哈尔滨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佳鹤铁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并联高频滤波单元、智能配电终端保护、箱变RTU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设备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概况

佳木斯(SJK380 060) 至鹤岗(HGK54 090),线路长度71. 525km。

正线:佳木斯(不含)至鹤岗(含) SJK380 060~SGK54 090,正线长度71.525km,其中现状电化12.578km,莲江口至鹤立既有线提速改造线路长度21.098km;鹤立至大陆新建线路长度31.109km (其中新建桥梁5座-16.219km/5), 大陆至鹤岗既有线现状电化改造6.74km。

相关工程:矿铁大陆干线GKTK0 400~GKTK1 176.01,既有线改建,线路长度0. 776km。峻德支线GHGK20 838.18~GHCK21 399.57既有线改建,线路长度0.561km。

房屋工程:除新建鹤岗站房、锅炉改造及房屋外全部工程。

其它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给排水、机务、车辆和工务工程。   

2.2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工程JHSGZH标段物资采购(第二十批)招标包件一览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铁路产品认证(CRCC)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6至2018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及铁路局处级以上单位近三年因质量问题通报的供应商。

3.1.8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所有参加电线电缆包件的投标生产企业必须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工程JHSGZH标段物资采购(第二十批)招标包件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0 年4月3日16: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word版及汇款凭证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02@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3月30日至2020 年4月3日,每日8:30 时至16: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并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响应。招标代理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并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eeb.cn/)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 8 时 30 分至9 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2日9时30 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10室。

5.2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递交纸制版投标文件到指定地点。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佳鹤铁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镇长胜村(中铁电气化局)  

    邮    编:154024     

    联 系 人:董萌

联系电话:15991262153    

电子邮件:jhtlwz@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 16 号金鑫大厦 B 座 6 层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梁聪敏

电    话:010-63979686  

电子邮件:eebkzzb02@126.com

 

                                          2020年3月30日

 

附件1:EEBW2020-016公告.docx

附件2:EEBW2020-016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