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易

北京排水集团2020-2022年污泥产品专车运输服务变更公告


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省份: 北京     发布时间: 2019-11-29 00:00

 一、项目名称:北京排水集团2020-2022年污泥产品专车运输服务

二、项目编号:BJPS-2019-JT-NCB-SC-0161

三、采购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告变更事项:

原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的“该项目分为5个区间,每个区间选择至少2名运输服务商,组成该区间的专车运输商服务库”变更为“该项目分为5个区间,每个区间选择不超过5名运输服务商,组成该区间的专车运输商服务库”。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29日

原招标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2020-2022年污泥产品专车运输服务(项目编号:BJPS-2019-JT-NCB-SC-0161),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总资产757亿元,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之一,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北京排水集团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在做好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特许经营外,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等。

北京排水集团所属北排水环境公司污泥处置分公司承担着集团所属各水厂污泥产品资源化利用等工作。本次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运输商负责将指定地点的污泥产品运输至资源化项目场地。所运输的污泥产品分为堆肥产品(含水率约为35-45%)、热水解产品(含水率约为55-65%)、破碎热水解产品(含水率约为45-55%)、袋装产品(含水率约为25-35%),年污泥产品运输总量约50万吨。

招标人负责污泥产品的现场装车,运输商应安全、稳定、规范、无遗撒将污泥产品运输至招标人指定污泥产品资源化项目场地。

该项目分为5个区间,每个区间选择至少2名运输服务商,组成该区间的专车运输商服务库。具体区间划分情况如下:

区间一:污泥产品运输距离在0-50(含)公里范围内;

区间二:污泥产品运输距离在50(不含)-100(含)公里范围内;

区间三:污泥产品运输距离在100(不含)-150(含)公里范围内;

区间四:污泥产品运输距离在150(不含)-300(含)公里范围内;

区间五:污泥产品运输距离在300公里(不含)范围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优良的管理体系、健全的财务制度;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

(8)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9)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700万元(含)以上的运输业绩;

(10)投标人至少具有10辆(含)以上核载量15吨(含)以上的自有运输车辆;

(11)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2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7号院31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不收取现金,购买招标文件前须通过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公司账户将标书费和邮寄费(如需邮寄)转账(或电汇)至我公司账户,并请在汇款凭证的备注(或摘要)中注明“0161标书费”。

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2500282。

4.3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须持:

4.3.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备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3.2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备注:除身份证原件外,均须加盖公章)、被授权人为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公司员工的证明文件(备注:应提供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自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当日之前六个月内缴纳过社保保险的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3.3标书费汇款证明(须加盖公章,付款单位应为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公司)。

4.3.4标书费发票开具填报信息(须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和内容要求详见北排供应链(http://cg.bdc.cn)“通知”栏《关于开具标书费发票的通知》。

4.4邮购招标文件须知:彩色扫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所须资料、汇款证明和邮寄信息(地址、收件人、邮编、电话),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caigou@bdc.cn),并联系招标文件售卖人,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按预留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以快递方式发出。招标人对邮寄过程中的延误、遗失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7号院305室)。

5.2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或,授权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保证金应单独提交,无需密封,在投标截止期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未完成“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cg.bdc.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

邮编:100044

招标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

地址: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7号院305室)

邮编:100013

联系人:商女士、王女士

电话:010-63377069、010-63377362

招标文件售卖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010-63377500

电子邮件:caigou@bdc.cn

网址:http:www.bdc.cn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2500282

招标监督电话:010-88389132

招标监督传真:010-88389132

招标监督电子邮件:jiwei@bdc.cn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