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易

吉林省长春公交集团电车公司55路南阳路变电所迁改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省份: 吉林     发布时间: 2020-01-21 09:02

  吉林省长春公交集团电车公司55路南阳路变电所迁改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KGSF(ZB)-202002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公交集团电车公司55路南阳路变电所迁改,招标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公交集团电车公司55路南阳路变电所迁改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公交集团电车公司55路南阳路变电所迁改项目设计招标;

  2.2工程地点:长春市;

  2.3工程规模:1、外网:包括一路10kV进线及三回路600V出线(原2回路,接接触网位置不变,新增一回路,接触网接线位置在南阳路西环城路东侧),全部采用电缆直埋敷设,其中,新增一路600V出线过西环城路需要顶管施工。2、建筑:原有建筑208m2,拆除。根据需要现另增加一天整流变,并增加值班室、休息室、检修室、卫生间、厨房等,根据规划地块平面尺寸,为满足各功能性房间需求,迁址后的建筑采用二层楼,总建筑面积合计约375m2左右。3、设备:即有设备利用,增加一组整流变、整流器,高压柜、低压柜等。

  4、变电所设备安装:原有设备异地安装及新增设备安装,电气接线、电气接地、试验、测试等(原有设备安装电缆包括、高压、低压、控制等全部更换)。5、建筑管线外网:包含给水、排水,供热(采用电辐射膜)。;

  2.4招标范围:长春公交集团电车公司55路南阳路变电所迁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全过程跟踪服务;

  2.5设计周期:2020年2月14日-2020年2月28日完成全部内容;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6质量标准: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7-2019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负责人,近3年(2017-2019年)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有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验;

  3.3近三年(2016-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8[12]号及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方可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23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587号四楼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显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信息,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类似业绩证明

  (6)企业近3年(2017-2019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7)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2月10日9时3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587号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431-8580812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587号四楼招标部

  联系人:李雨轩

  电话:13844067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