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县交警大队科目二考场设备采购”变更与澄清
公告类型: 更正公告 省份: 安徽 发布时间: 2016-12-05 00:00
关于“和县交警大队科目二考场设备采购”变更与澄清
项目编号: H-2016-106(MASCG-2-F-H-2016-0854)
潜在投标人
经招标人确认,“和县交警大队科目二考场设备采购” 项目评分细则作如下变更与澄清:
一、变更:
序号 |
名称 |
原要求 |
变更后要求 |
1 |
安装调试方案 |
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承包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删除此评分项 |
2 |
总分值 |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技术标60分,商务标40分 |
总分值为98分,其中技术标58分,商务标40分。 |
此变更与澄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内容均作相应变更。
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马鞍山市双赢招标投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