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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新华书店社工站(邻里中心)改造工程


公告类型: 邀请公告     省份: 湖南     发布时间: 2020-01-20 00:00

株洲市石峰区新华书店社工站(邻里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1月20日

株洲市石峰区新华书店社工站(邻里中心)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株石财采计[2020]000003号;委托代理编号:2019(WHCG-108)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株洲市石峰区新华书店社工站(邻里中心)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 849670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采购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169.58m2,改造后总建筑面积510.00m2。本工程在原有建筑基础上进行维修改造及室内装饰装修,将拆除二、三层砖混部分建筑,一层增设夹层,二层楼面以上新建一层大空间培训室,新增部分及改造部分均为钢结构。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③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⑤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3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精神,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20年1月 21 日至2020年 2 月 3 日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ccgp-hunan.gov.cn)自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资料与书面磋商文件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2020年 1 月 21 日至 2020年 2 月 3 日。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3.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2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0年 2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24楼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街道办事处

地 址:株洲市石峰区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13307338828 

采购代理机构: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宁  

电    话:18007415511、0731-28828879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24楼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