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17】7-2号地块房地产住宅小区工程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省份: 江苏 发布时间: 2020-01-17 00:00
微信“扫一扫”查看详情
您查阅的公告已发到扫码手机微信,请前往
中标易
公众号查看公告详情!
微信扫一扫,本条公告详情将发送至您的扫码手机微信上,点击即可查看
[0]泰州市【2017】7-2号地块房地产住宅小区工程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3212041807060101 |
项目名称 |
泰州市【2017】7-2号地块房地产住宅小区工程 |
标段编号 |
3212041807060101-BD-002; |
标段名称 |
和院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及三网合一工程;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月22日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
泰州市【2017】7-2号地块房地产住宅小区工程
|
项目编号
|
3212041807060101
|
招标人名称
|
泰州市文旅置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
资金来源
|
自筹
|
项目规模
|
7-2号地块,总用地面积:42150㎡(63.23亩),计容总建筑面积(S):42150㎡≤S≤50580㎡(商业建筑面积6000㎡,误差≤300㎡),规划用地性质:商住用地(城镇住宅),容积率(F):1.0≤F≤1.2 ,建筑密度(B):B≤25.0% ,绿地率≥35.00% ,建筑限高≤50m 。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吴洲南路东侧,天虹路西侧,凤凰路北侧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月17日 17:3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月22日 17:30
|
标段具体信息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本 标 段计划工期
|
3212041807060101-BD-002
|
和院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及三网合一工程
|
建筑智能化工程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详见图纸、招标控制价清单) |
393.75
|
213天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牵头单位交纳。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付合同价的10%;完成所有的系统布线及系统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40%;工程安装和调试完成且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结算核对经双方确认签字并办完结算手续,且工程全部移交物业,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3%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和返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并且移交物业二年后的一月内结清余款(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每次付款均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承包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每次支付工程款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以上工程款除农民工工资以现金支付,其他工程款发包人有权以转账、银行承兑汇票(40%)、现金等形式支付。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7日 17:30至2020年1月22日 17:30, 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7日 17:30至2020年1月22日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附件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查看
|
1 | 和院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及三网合一工程招标文件.pdf | 772 | 查看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泰州市文旅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州市海陵区东南园10号
|
地址
|
泰州市海陵区梅兰西路8号(元邦礼制品内)
|
电话
|
0523-86363901
|
电话
|
18852607778
|
传真
|
|
传真
|
|
联系人
|
牟先生
|
联系人
|
陈宇鹏
|
|
|
|
|
|
|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
泰州市【2017】7-2号地块房地产住宅小区工程
|
项目编号
|
3212041807060101
|
招标人名称
|
泰州市文旅置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
资金来源
|
自筹
|
项目规模
|
7-2号地块,总用地面积:42150㎡(63.23亩),计容总建筑面积(S):42150㎡≤S≤50580㎡(商业建筑面积6000㎡,误差≤300㎡),规划用地性质:商住用地(城镇住宅),容积率(F):1.0≤F≤1.2 ,建筑密度(B):B≤25.0% ,绿地率≥35.00% ,建筑限高≤50m 。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吴洲南路东侧,天虹路西侧,凤凰路北侧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月17日 17:3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月22日 17:30
|
标段具体信息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本 标 段计划工期
|
3212041807060101-BD-002
|
和院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及三网合一工程
|
建筑智能化工程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详见图纸、招标控制价清单) |
393.75
|
213天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牵头单位交纳。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付合同价的10%;完成所有的系统布线及系统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40%;工程安装和调试完成且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结算核对经双方确认签字并办完结算手续,且工程全部移交物业,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3%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和返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并且移交物业二年后的一月内结清余款(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每次付款均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承包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每次支付工程款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以上工程款除农民工工资以现金支付,其他工程款发包人有权以转账、银行承兑汇票(40%)、现金等形式支付。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7日 17:30至2020年1月22日 17:30, 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7日 17:30至2020年1月22日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附件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查看
|
1 | 和院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及三网合一工程招标文件.pdf | 772 | 查看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泰州市文旅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州市海陵区东南园10号
|
地址
|
泰州市海陵区梅兰西路8号(元邦礼制品内)
|
电话
|
0523-86363901
|
电话
|
18852607778
|
传真
|
|
传真
|
|
联系人
|
牟先生
|
联系人
|
陈宇鹏
|
|
|
|
|
|
|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相关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