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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排水集团天通苑基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省份: 北京     发布时间: 2019-09-27 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天通苑基点改造工程(项目编号:BJPS-2019-JT-NCB-BG-0120),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总资产757亿元,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之一,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北京排水集团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在做好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特许经营外,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等。

第三管网分公司天通苑基点房屋室内外楼体加固、消防、装饰装修施工及冷热空气能系统安装工程,本基点位于半截塔村,由昌平区政府为支持“回天”行动给予分公司无偿使用。原结构与装修老化、腐朽、开裂严重,为配合基点基本使用功能,升级改造的要求,完成基点标准化,需要对原房屋格局改造,增设生活配套设施,满足最基本生活办公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优良的管理体系、健全的财务制度;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含)以上;

(8)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至少包含: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

(9)项目经理/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证书,专业类别至少包括建筑工程;

(10)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1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业绩,且具有500万元(含)以上的钢结构或结构补强施工业绩;

(11)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7号院31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不收取现金,购买招标文件前须通过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公司账户将标书费和邮寄费(如需邮寄)转账(或电汇)至我公司账户,并请在汇款凭证的备注(或摘要)中注明“0120标书费”。

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2500282。

4.3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须持:

4.3.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备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3.2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备注:除身份证原件外,均须加盖公章)、被授权人为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公司员工的证明文件(备注:应提供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自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当日之前六个月内缴纳过社保保险的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3.3标书费汇款证明(须加盖公章,付款单位应为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公司)。

4.3.4标书费发票开具填报信息(须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和内容要求详见北排供应链(http://cg.bdc.cn)“通知”栏《关于开具标书费发票的通知》。

4.4邮购招标文件须知:彩色扫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所须资料、汇款证明和邮寄信息(地址、收件人、邮编、电话),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caigou@bdc.cn),并联系招标文件售卖人,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按预留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以快递方式发出。招标人对邮寄过程中的延误、遗失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7号院305室)。

5.2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或,授权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保证金应单独提交,无需密封,在投标截止期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未完成“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cg.bdc.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

邮编:100044

招标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

地址: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7号院305室)

邮编:100013

联系人:商女士、王女士

电话:010-63377069、010-63377362

招标文件售卖联系人:马先生、杨先生

电话:010-63377500、010-63377259

电子邮件:caigou@bdc.cn

网址:http:www.bdc.cn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2500282

招标监督电话:010-88389132

招标监督传真:010-88389132

招标监督电子邮件:jiwei@bdc.cn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