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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第十七标段)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省份: 吉林     发布时间: 2018-08-02 00:00

集安市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第十七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HM2018-2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安市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第十七标段)已由集移发【2018】3号、集移发【2017】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安市榆林镇向阳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移民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集安市榆林镇向阳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性质:新建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集安市台上镇台上村、榆林镇向阳村、榆林镇朱仙村。

2.3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年10月30日,工期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6 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执行吉建招[2016]9号文件、吉建管[2016]13号文件规定,允许项目经理已兼职在建1-2个项目(同一区域内的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下的项目);但同时应设置由施工员担任的项目副经理;需提供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证明文件;否则,企业须自行提供项目经理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8年8月3至 2018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_11:30 时,下午_13: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鸿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集安市鸭江路1111号407室)报名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及业绩查询网站截图;

(6)“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记录网页截图;

(7)“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记录网页截图;

(8)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

(9)项目经理在建或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

(10)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及项目经理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11)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5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三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8年8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为 集安市锦江西区政务大厅小会议室213室。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及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榆林镇向阳村民委员会                             

地址:集安市榆林镇向阳村           邮编:  134299              

联系人:周永明         

电话:15843596119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鸿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省集安市经济开发区1111号407室  邮编:  134200        

联系人:  张君、徐洋                     

电话:  0435-6310906  、15043592980       传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集安市移民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