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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平畅河下游及峰山河支流治理工程(二期)-监理标, 施工标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省份: 山东     发布时间: 2019-06-11 00:00

烟台开发区平畅河下游及峰山河支流治理工程(二期)-监理标, 施工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烟台开发区平畅河下游及峰山河支流治理工程(二期)已经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水利海洋局以“ 烟开农海[2019]45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烟台开发区河道治理管理处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监理标, 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平畅河桩号K1+600至K3+076、K3+976至K7+520堤防加高培厚、新建堤顶泥结碎石路面长6.77km,新建防浪墙1.735km,平畅魏家村河段生态挡土墙长0.72km,峰山河支流入口生态护砌长0.245km,机场排污管主河槽浆砌块石防护长0.77km,新建涵洞1座、新建涵管4座、涵管涵洞改造13座、堤防坝坡撒播草种等工程。。
本次招标为监理标段、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
监理标: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平畅河及峰山河支流治理工程(平畅河)监理。
标段内容:
    负责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平畅河及峰山河支流治理工程(平畅河)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含保修期)。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7.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工程施工标: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平畅河及峰山河支流治理工程(平畅河)施工。
标段内容:
    平畅河桩号K1+600至K3+076、K3+976至K7+520堤防加高培厚、新建堤顶泥结碎石路面长6.77km,新建防浪墙1.735km,平畅魏家村河段生态挡土墙长0.72km,峰山河支流入口生态护砌长0.245km,机场排污管主河槽浆砌块石防护长0.77km,新建涵洞1座、新建涵管4座、涵管涵洞改造13座、堤防坝坡撒播草种等工程。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规模
中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标: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水利相关职称、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其他主要监理人应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监理工程师; (4)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验;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5.2施工标: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5)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中公布有“开工在建”状态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报名。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5.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本项目按照监理标、施工标的顺序评审,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 烟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06-17 08:30:00~2019-06-21 17:30:00(北京时间)。

8.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监理标¥500.00元、施工标段¥900.00元(含图纸费),售后不退。携单位介绍信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齐者恕不受理。

8.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节假日除外);

8.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9日09时00分,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8.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烟台开发区河道治理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生春 联系人: 王裕志
联系电话:0535-6932406 联系电话:0535-638677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sdxyzb3@163.com
地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29号 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山花园4号楼二楼北区

发布时间:2019-06-11 17: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