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东镇中华儿童新村保护及修缮项目监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省份: 江西 发布时间: 2017-11-02 00:00
赣区建招字【2017】第104号
工程概况 | ||||||||||
招标人名称 |
赣州市章贡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赣州市章贡区 | |||||||
建设规模 |
水东镇中华儿童新村保护及修缮项目监理招标, 即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相关专业内容。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 对应水东镇中华儿童新村保护及修缮项目各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结算审计。 | ||||||||||
本项目监理费约30.68万元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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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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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应提供的业绩及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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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企业劳动聘用合同及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 |||||||||
总监理工程师 |
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具备由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培训证书或由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 | |||||||||
其他监理人员 |
按本工程监理机构人员要求表和顺序提供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证件、证书等材料,监理机构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资质:具备文物主管部门核发文物保护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具备由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培训证书或由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凭证; 6、外省来赣的投标人应出具江西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高检会[2015]5号文)的通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投标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9、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10、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平台(http://ggzy.jiangxi .gov.cn)下载招标文件; 1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
联系人 |
赖玲敏 |
联系人电话 |
15970747017 |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11月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赣州市章贡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新区梅州路6号富地中心6#楼101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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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卢继芸 |
联 系 人 |
赖玲敏 | |||||||
电 话 |
07977386228 |
电 话 |
15970747017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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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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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人:(盖章) |
招标监管机构备案人:(单位章)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