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白石镇中心学校-白石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
公告类型: 邀请公告 省份: 湖南 发布时间: 2019-10-21 00:00
湘潭县白石镇中心学校-白石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0月21日
湘潭县白石镇中心学校的白石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19】100315 ,委托代理编号:HXCG-HN-191034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白石镇中心学校-白石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19】100315 。
3、采购计划编号:HXCG-HN-191034 。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 预算(元) |
整包 | 湘潭县白石镇中心学校-白石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2330131.36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湘潭县白石镇中心学校-白石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 |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1.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
2.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 1.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日历日)内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本工程不付预付款,开工后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按工程进度付项目工程款,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70 %,经审核审计后,除留存3%的质量保证金外,余款在结算审核后一年内全部付清(以财政评审中心审计签字为准)。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提供复印件,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的官网查询结果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不接受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查验)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原件在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查验)
5、供应商提供2018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原件查验)
6、申请人提供本邀请公告发布之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无以上行为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提供符合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各类证书和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在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查验);提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9、其他说明:
9.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的响应文件中需出具采购人盖章的现场勘察证明;
9.2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签署完整,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 10月 24 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酒店7楼708室_(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所有供应商须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如未按要求及时办理成功,后果自负。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县白石镇中心学校
联 系 人:刘校长 电 话:13975237186
地 址:湖南省湘潭县白石镇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恒 、 陈昊 电 话:0731-58563896
地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酒店7楼708室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