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公路管理局宁乡市花明楼南塘至大屯营志塘公路改造工程设计费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类型: 邀请公告 省份: 北京 发布时间: 2019-10-21 16:44
宁乡市公路管理局宁乡市花明楼南塘至大屯营志塘公路改造工程设计费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宁乡市公路管理局 的委托,对 宁乡市花明楼南塘至大屯营志塘公路改造工程设计费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宁乡市花明楼南塘至大屯营志塘公路改造工程设计费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宁乡市花明楼南塘至大屯营志塘公路改造工程设计费
1.2、项目信息: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工程设计服务 | 宁乡市花明楼南塘至大屯营志塘公路改造工程设计费 | 设计合同内明确 | 1 | 项 | 303650 | 303650 |
1.3、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无
1.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NXCG-201910160090
3、项目预算: 303650 元。
最高限价:303650元。
4、供应商资质:
4.1、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4.2、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4.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职称。
4.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页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本项目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须提供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复印件或银行代扣单复印件或加盖社保机构查询专用章或鲜章的查询结果或缴费证明原件;
(4)根据税总函〔2017〕402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在2017年底前完成“多证合一”手续。本项目投标人未提供办理“多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的,视为不符合基本资格条件;
(5)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须完全响应本邀请公告及采购需求,资格审查资料份数修改为一式叁份,均须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单独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单独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5、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5.1、 递交方式:按本公告第4.4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5.2 、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10-24 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5.3 、递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21楼)。
6、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应当确定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7、谈判文件获取:
7.1、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7.2 、获取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10-28 17:00(北京时间)。
7.3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21楼)。
7.4 、谈判文件的售价:400元。
8、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11-01 15:00
8.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19-11-01 15:00
8.3、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21楼)。
9、 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10-21起至2019-10-24止。
10、其他:
无
1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 | 宁乡市公路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廖资大 | 联 系 人: | 姜峰 |
电 话: | 0731-87837095 | 电 话: | 15084851490 |
地 址: |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花明北路 | 地 址: | 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2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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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2019 年10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