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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棠下街棠东村第三股份合作经济社】棠东三社东南楼B座第107号铺及铺前空地出租


公告类型: 其他公告     省份: 广东     发布时间: 2018-11-26 00:00

棠东三社东南楼B座第107号铺及铺前空地出租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  1   次发布)

交易项目编号: 棠东经济联社交﹝2018﹞00111号

受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第三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委托,定于 2018-12-05 14:30在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791号棠东公司一楼会议室 对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第三股份合作经济社 的 棠东三社东南楼B座第107号铺及铺前空地出租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 现场举牌竞价 方式进行,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投人参与竞投。

一、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非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业主方要求的其他资质:     \    

二、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类型:资源资产、物业资产

(二)交易资产地址:  棠东棠德东路铺位东起第7号、棠德南路铺位(东南楼)B座   

(三)交易资产面积:  65.86平方米(其中商铺建筑面积30.34平方米、铺前空地面积35.52平方米)

(四)交易资产的用途(证载用途): 商铺、空地

(五)交易资产的现状:闲置

(六)产权现状:         无证面积          

(七)消防情况:         \            

注: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三、交易要求

(一)资产使用范围:商铺、空地

(二)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      \           

(三)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1、交易底价:7000 元/月;

2、租金递增方式: 租金递增从第 13 个月开始, 每 12 个月递增 5.0%  

3、交易竞投保证金为¥ 25200 元(大写: 贰万伍仟贰佰圆 ),在报名结束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确保资金到达保证金账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若成功竞得,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返还,或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金额超过合同履约金的,超出部分在合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由竞得人向出租方补足。账号信息如下:

保证金账户: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第三股份合作经济社

开  户  行:  广州农商行棠东支行    

保证金账号:  319506001000000745

4、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要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会的竞投人名称相符,否则,不接受其竞投。

(四)租赁/承包期限: 5年 ,自  2018-12-13起至2023-12-12止;

免租期:2018-12-13至2018-12-22  ;

(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该出租物业按现时的现状(包括水电)竞投,承租方表示清楚并接受且承诺不因此悔约,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出租物业计租面积约65.86平方米,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费用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基础,任何其它方式的测量均不影响对该计租面积的确认。如租赁合同约定之计租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的,则出租方不予退还租金,承租方也不用多缴误差之租金数额。承租方不得以租赁合同约定之计租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为由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支付补偿或赔偿,若承租方因此而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 2、合同期内承租方无故中途退场、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如承租方拖欠租金,出租方有权从法律途径追讨所欠租金、滞纳金,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3、合同期内,商铺全部不能经营饮食业、网吧、化工、煤气、机动车维修、五金加工、宠物店、切割行业及其他一切违法经营,如有违反即按承租方违约处理。4、合同期内,在经营期间发生的卫生费及其他行政收费由承租方负责,并负责做好因经营所需的消防设施和费用。 5、合同约定的租金为不含税价格,出租方开具租金等费用的票据所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该标的暂未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标的之用途也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证件、消防证照、未办理相关手续等。承租方自行办理本标的的工商证照、消防证照、营业手续等,承租方无法取得本标的之用途的相关营业证照、消防证照、办理相关营业手续等的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拖欠租金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按照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如租赁合同因无证产权等原因被认定无效,出租方仍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标的使用费、管理费(如有)等,标的使用费的金额及期限按原租赁合同中有关租金及期限的约定为标准计算,且所有违约条款均有效。 7、合同期内产生的水电费、税收、牌照、装修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本合同期满,承租方必须将屋舍、门窗及水电设施完好交还出租方,若造成损坏,则照价赔偿。  9、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承租方于合同期届满或解除之日将该租赁物交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没有当日交还租赁物的,则出租方除有权收取租金外,还应每日按照租金2倍的标准收取承租方场地占用费。 10、在合同期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公、检、法、消防、环保、工商、安监等执法部门,干预、停产、处罚、搬迁等均与出租方无关的情形,承租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一切条款,继续承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11、在租赁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征收、征用标的,或遇到国家或政府对该物业发展重建或村改造,自出租方通知其搬迁之日起该租赁合同自动解除。自出租方发出搬迁、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承租方应无条件搬迁完毕。该事件不作任何一方违约,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办理一切征收、征用、重建、改造等手续。政府支付的所有补偿款、赔偿款(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款、地上建筑物补偿款、物业拆迁补偿费、设施补偿费、安置生活补助费等,承租方增建、加建、扩建的地上建筑物补偿款等(如有)全部归出租方所有,政府部门如有搬迁期内的营业补偿费归承租方,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补偿或赔偿。承租方超期未搬迁的,其所有物品均视为弃置物,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且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补偿或赔偿。1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则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拖欠出租方款项或造成出租方损失,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待缴清款项后,将余额无息退还承租方。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款项,出租方仍有权向承租方主张赔偿。 13、如租赁合同因无证产权、违章建筑等原因被认定无效,出租方仍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标的使用费,标的使用费的金额及期限按原租赁合同中有关租金及期限的约定为标准计算,且所有违约条款均有效。 14、送达 ⑴承租方的通信地址以成功竞得人提供的地址为确认的、可寄达地址。如承租方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须及时以书面并盖章的方式通知出租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⑵有关履行本合同相关事宜的通知、信函、文件等,出租方按照上述确认地址以快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 15、自签订合同起,乙方一年内不得转租,如一年后转租,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且出租方收取原承租方合同转名费20000元/次。16、如竞得人拒签《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因竞得人原因,未按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没收,不予退回。    17、合同签订后1天内,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金额由竞得人要合同签订后1天内向出租方补齐(合同期满或解除后,如承租方无任何违约,则出租方无息退还保证金;若承租方违约或拖欠出租方费用,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向承租方追讨)   18、竞投人报名时需交纳成本费每份500元(成本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人员、设施、资料等支出),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不含税),如出具发票的,由出租方下属单位开具发票,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如竞投人未在投标报名截止前交纳成本费的,视为未获得竞投资格,投标保证金(如已交纳)无息退回。在缴纳报名押金后,必须在当天凭银行单据到经济社报名。  19、该出租铺位空地现可交付使用面积约754.74平方米(其中包括A座场地401.01平方米其中包括A座场地的公用通道分摊面积85.05平方米:即11号铺9.07平方米、12号铺7.02平方米、13号铺10.62平方米、14号铺10.8平方米、15号铺10.98平方米、16号铺10.89平方米、17号铺10.71平方米、18号铺15.01平方米。B座场地353.73平方米其中包括B座场地的公用通道分摊面积85.56平方米:即2号铺11.22平方米、3号铺8.06平方米、4号铺12.2平方米、5号铺8.02平方米、6号铺8.58平方米、7号铺8.6平方米、8号铺8平方米、9号铺12.2平方米、10号铺8.68平方米) (分摊面积不作出租使用)。公用场地不得堵塞、摆卖,保持道路畅通。详见附图(2)(3)、附图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注: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于本次交易内容,本交易机构不负连带责任。

四、时间安排及其要求

(一)公告时间: 2018-11-26 至  2018-12-04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根据公布的交易信息,竞投人在 2018-11-26  至2018-12-04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第三股份合作经济社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的如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中心网址的“资料下载”处下载);

2、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1)法人机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个体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交易保证金收据

注:竞投人只须提交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凭证,即银行回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竞投人公章,若竞投人为自然人则须加盖本人右手食指指模。

4、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详见交易文件)。

(三)竞投会时间:2018-12-05 14:30  (竞投会开始前30分钟接受竞投人签到入场;迟到的竞投人将视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资格确认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单位报名须带公章(仅用于现场盖章)

4、委托代理: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项目业主单位应派出监督小组到现场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村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廉情监察站成员组成。

五、其他事项详见《交易文件》

竞投人需到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第三股份合作经济社                            报名同时领取书面交易文件。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方方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第三股份合作经济社

项目业主方地址:  天河区棠东毓桂大街7号2楼    

联   系     人:  苏艳芳

联  系  电  话:  020-38055775

(二)交易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道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791号棠东公司一楼会议室   

联 系 部 门: 棠东联社

联 系 方 式:  020-38353518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道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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