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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兴华街银河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沙太南路418号1栋出租


公告类型: 其他公告     省份: 广东     发布时间: 2019-08-15 00:00

沙太南路418号1栋出租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 1 次发布)

交易项目编号: 银河经济联社交﹝2019﹞00600号

受 广州市银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定于 2019-09-05 10:00 在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对 广州市银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的 沙太南路418号1栋出租 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 现场举牌竞价 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非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业主方要求的其他资质: 无

二、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类型: 物业资产

(二)交易资产地址: 沙太南路418号1栋

(三)交易资产面积: 3835平方米 (建筑面积)

(四)交易资产的用途: 土地利用类别:11

(五)交易资产的现状:租赁(首层商铺(410㎡)合同期至2019年9月30日,2-8层物业合同期至2019年8月31日)

(六)产权现状:  有证面积 

注: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三、交易要求

(一)资产使用范围:  按房产证性质使用(详见房产证),但不能用作经营医院及医院相关的行业。

(二)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 无

(三)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1、交易底价: 35 元/月/平方米  

2、租金、综合管理费递增方式: 租金、综合管理费从第25 个月开始递增, 每 12 个月递增 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期缴纳租金、管理费的3%

3、交易竞投保证金为¥ 483000 元(大写:  肆拾捌万叁仟圆 ),在报名结束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拒收现金存款)确保资金到达保证金账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若不能成功竞得,将在该宗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息全额返还该受让意向人。若成功竞得,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金额超过合同履约金的,超出部分在合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由竞得人向出租方补足。账号信息如下:

保证金账户: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农商行软件园分理处

保证金账号:06501096000000258 

4、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要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会的竞投人名称相符,否则,不接受其竞投。

(四)租赁/承包期限: 12年 ,自  2019-10-01 起至 2031-09-30 止;

免租期:3个月,自 2019-10-01 至 2019-12-31 ;

(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租赁期内,乙方如有使用本合同上物业地址在街道、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备案的,在租赁期满后,乙方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该物业注册地址等相关手续等,甲方才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乙方,否则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2、该出租物业是1994年所建,房产证领取时间是2002年,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所有,土地利用类别为:11。

3、该出租物业现状较为残旧,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向出租方缴纳1000万元的装修押金并提供装修方案及预算投入方案,装修及设备投入不低于600万元(大写:陆佰万元整)。承租方在装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关于装修和设备的实际投资额不得低于承租方提交的装修方案及预算投入方案投入总额的80%,否则属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承租物业及没收装修押金,出租方不做任何补偿,因此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押金按装修的进度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完成整体装修30%无息退还300万,完成整体装修60%无息退还300万,完成整体装修100%无息退还400万。承租方必须获得出租方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书面同意并提供相关图纸后方能对出租的标的物进行装修、增设建筑物。否则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按照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增设的建筑物及水电设施的所有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自行拆除。因增设该建筑物而引起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出租方原标的物损毁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增设建筑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所需的政府文件、手续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办理。

4、该出租物业按现状竞投和交付,承租方在报名参与竞投之前已了解并接受。出租物业计租面积3835平方米,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费用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基础,任何其它方式的测量均不影响对该计租面积的确认,如租赁合同约定之计租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的,则出租方不予退还租金,承租方也不用多缴误差之租金数额。承租方不得以租赁合同约定之计租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为由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支付补偿或赔偿;若承租方坚持,则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5、该出租物业由广州市银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收取水费、电费、电能综合管理费。水费:6元/吨,另加10%损耗,电费:合计1.30元/度(其中:来电价0.75元/度;电能综合管理费:0.55元/度),另加10%损耗。出租方提供120平方的电缆(150千瓦)用电,一个DN40水表用水。

6、合同期内,承租方应守法经营,经营过程中如非出租方原因,遇国家公、检、法、消防、环保、工商、安监等有关执法部门对承租方的经营作出干预、停产、处罚、搬迁等措施的,承租方必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一切条款,不能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经营一切违法及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活动及政府部门禁止的行业,且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消防及环保部门所制定的消防及环保要求,并领取相关合格证照。承租方应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证照、营业手续等,承租方无法取得相应用途的相关营业证照、办理相关营业手续的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拖欠租金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合同保证金并按照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合同期内,承租方不能经营医院及医院相关的行业,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合同保证金并按照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7、消防系统:(1)承租方已清楚了解承租物业的消防系统现状(高低位水池各1个、与广州市银兴汽配城一期共用消防栓系统),出租方无法提供一次消防的验收意见书。(2)投入使用前,由承租方负责对该物业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改造,使该物业消防设备设施符合其经营所要求的标准,由承租人负责办理相关消防报批和验收手续。合同期满后,所增设的消防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3)消防系统设备设施安装、维修保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接受出租方监督、管理,否则视同违约。承租方作为消防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及搭建建筑物,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检查工作。

8、合同期内产生的水电费、卫生费、垃圾清理费、运输费、牌照、装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设施按现状为准,水电设施需增容的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出租方交付标的物给承租方使用时,标的物需清理遗留垃圾及废弃物的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标的物不准开设造成噪音的行业,不得在该房屋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不得在该房屋内从事一切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相违背的活动。对标的物进行修补及对标的物设施进行修补、更换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厕所渗漏、堵塞,墙体破裂、楼顶及下水管漏水等,一切修补、更换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1、 该出租物业供水、供电设施出租方只负责水表前的水管报修、电表前的线路报修,水表后的供水设施、电表后的供电设施由承租方负责保养、更换、维修。

12、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承诺书》、《消防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有权协助政府相关部门监督乙方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书》,承租方一旦违反责任书,视为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物业,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3、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483000元将转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房屋押金及水电押金组成,房屋押金为合同最后一月租金加综合管理费的三倍(按成交价计算,含租金、综合管理费及每年租金和综合管理费的递增),水电押金为120000元,不足的金额由竞得人在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补齐,竞得人需补缴上述费用后方能签订合同,在竞得人未足额缴付款项和签订合同前,出租方有权拒绝向竞得人交付物业。    

14、如竞得人拒签《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因竞得人原因,未按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交由出租方处理。   

注: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于本次交易内容,本交易服务机构不负连带责任。

四、时间安排及其要求

(一)公告时间:2019-08-15 至  2019-09-03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根据公布的交易信息,竞投人在 2019-08-15 至 2019-09-03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33至534窗口 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的如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中心网址的“资料下载”处下载);

2、承诺书;

3、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1)法人机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个体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交易保证金收据

注:竞投人只需提交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凭证,即银行回单。

5、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详见交易文件)。

(三)竞投会时间: 2019-09-05  10:00 ,竞投方式:  现场举牌竞价

竞投开始前15分钟接受竞投人签到入场,迟到的竞投人将视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资格确认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单位报名须带公章(仅用于现场盖章)

4、委托代理: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项目业主单位应派出监督小组到现场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村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廉情监察站成员组成。

五、其他事项详见《交易文件》

竞投人需到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33至534窗口  报名同时领取书面交易文件。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方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银河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项目业主方地址:  天河区沙太路银利街81号

联  系  人:  邓先生

联 系 电 话: 37250037

(二)交易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地        址: 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天河区软件路13号) 

联 系 部 门:         交易部                            

联 系 方 式:       020-37690255       

 

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19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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