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易

【荔湾区花地街花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百合园农副产品综合市场N25、N26号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省份: 广东     发布时间: 2018-09-18 00:00

百合园农副产品综合市场N25、N26号

荔湾区经济联社“三资”交易公告

(第1次发布)

交易项目编号:花地联社交﹝2017﹞00325号

受荔湾区花地街道花地联社的委托,定于2017-09-14 09:00于荔湾区芳村花地荣兴路5号4楼对荔湾区花地街道花地联社的百合园农副产品综合市场N25、N26号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资产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交易资产类型: 店铺 。

2、交易资产座落位置:    中市外约新街七巷12-1号    。

3、交易资产面积:    9.12平方米    。

4、交易资产的数量:  2   。

5、交易资产的用途:  蔬菜档 。

6、交易资产的现状: 租赁 。

二、交易要求

(一) 交易类别:   租赁  _ 。

(二)交易方式:现场递交报价文件。

(三)资产使用范围(行业要求):蔬菜档。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按物业毛坯房出租及现类别经营;从实际交付物业之日起,第二、三年月租金逐年递增200元/月(含租金和管理服务费);综合/卫生管理费180元/月;清渠费/垃圾清运费40元/月;(2)竞投按价高者得原则,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权;(3)凡经营特殊用水、用电行业的,由承租户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4)租赁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5)如原租户未能及时交出物业,导致物业不能按时交付新租户使用,新合同的具体起止日期将以实际物业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期限顺延;并采取法律途径收回物业,直至物业交出为止;(6)物业是临时建筑以及物业的用地已被征用或被征收但未交付征地方的情况,如遇国家征收、征用该土地或城中村改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我社提早60天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在30天内搬迁完毕,双方无条件服从,互不补偿,合同终止;(7)租赁标的必须由竞得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否则视为违约;(8)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管理服务费,承担的管理责任限于:①物业建筑主体的日常维护、维修以及改造;②出租物业的交付时,水、电的表前安装和表前线路管网的日常维护、维修以及改造;③物业区域内,整体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维修以及改造;④配合做好物业周边村道的交通管理和疏导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所在区域的治安管理工作;⑤协助乙方办理租赁登记手续;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9)承租方的承租行为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10)该标的设定最高限价5600元/月(含租金和管理服务费);(11)最终解释权归荔湾区花地街花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所有 。

(五)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行保证金

1、起租底价:4600元/月(含租金和管理服务费),最高限价:5600元/月(含租金和管理服务费);

2、租金按 每月一次收取,每期开始前5日交付当期租金;

3、租金递增方式:从实际交付物业之日起,第二、三年月租金逐年递增200元/月(含租金和管理服务费)。

4、交易竞投保证金为¥40000元(大写:肆万圆),在竞投会举办前(即2017-09-08 16:00)以现金/转账/现金支票方式支付。合同履行保证金为¥ 13800 元(大写: 壹万叁仟捌佰圆 )(最终以租赁期限最后一期月租金及管理服务费的三倍计算),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六)租赁期限:3年 ,自2017-10-01起至 2020-09-30止。

(七)合同的签订:自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三、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按物业毛坯房出租及现类别经营;从实际交付物业之日起,第二、三年月租金逐年递增200元/月(含租金和管理服务费);综合/卫生管理费180元/月;清渠费/垃圾清运费40元/月;(2)竞投按价高者得原则,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权;(3)凡经营特殊用水、用电行业的,由承租户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4)租赁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5)如原租户未能及时交出物业,导致物业不能按时交付新租户使用,新合同的具体起止日期将以实际物业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期限顺延;并采取法律途径收回物业,直至物业交出为止;(6)物业是临时建筑以及物业的用地已被征用或被征收但未交付征地方的情况,如遇国家征收、征用该土地或城中村改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我社提早60天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在30天内搬迁完毕,双方无条件服从,互不补偿,合同终止;(7)租赁标的必须由竞得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否则视为违约;(8)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管理服务费,承担的管理责任限于:①物业建筑主体的日常维护、维修以及改造;②出租物业的交付时,水、电的表前安装和表前线路管网的日常维护、维修以及改造;③物业区域内,整体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维修以及改造;④配合做好物业周边村道的交通管理和疏导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所在区域的治安管理工作;⑤协助乙方办理租赁登记手续;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9)承租方的承租行为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10)该标的设定最高限价5600元/月(含租金和管理服务费);(11)最终解释权归荔湾区花地街花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所有。

四、竞得人确定原则

本交易采用价高者得原则。

原租户享有优先权: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若只有一名竞投报名人的,交易以竞投人提交的有效报价成交,该竞投报名人为竞得人。

五、报名及咨询

(一)竞投人(单位)可于2017-09-01 9:00至2017-09-08 16:00(星期六日及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荔湾区芳村花地荣兴路5号4楼索取竞投详细资料进行报名或咨询。一经报名参与竞投交易,即视为竞投人已完全了解有关竞投交易的全部内容,认可竞投交易标的物现状,并愿承担参加竞投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二)根据公布的交易信息,竞投人在规定时间到荔湾区花地联社“三资”交易站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公章、竞投人身份证);

2、非竞投人本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3、《竞投报名登记表》;

4、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荔湾区花地联社“三资”交易站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符合竞投条件的,按交易要求到联社(标地所属单位)交纳交易保证金,取得保证金凭证。荔湾区花地联社“三资”交易站凭交纳保证金凭证发放《竞投资格确认书》。

六、交易竞投

竞投人按照《竞投资格确认书》通知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荔湾区花地联社“三资”交易站  现场递交报价文件,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竞投人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二)《竞投资格确认书》;

(三)非竞投人本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需出具授权委托书、《竞投标书》领取《竞投人准入证》并佩戴好后方可进行会场。

七、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 荔湾区花地街道花地联社 

联系人: 李佩珊    联系电话:  81570556 

交易机构名称:荔湾区花地联社“三资”交易站

联系地址: 荔湾区芳村花地荣兴路5号4楼  

联系电话:81571862

 

荔湾区花地联社“三资”交易站

2017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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