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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盘龙区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供应商招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省份: 云南     发布时间: 2021-08-04 00:00

 

项目概况

2021年盘龙区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供应商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 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8-2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GC-2021-04213

项目名称:2021年盘龙区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供应商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1541.4152

最高限价(万元):1541.4152

采购需求:2021年盘龙区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供应商招标的所有工作,具体内容:1标段为:大米、食用油,2标段为:鲜肉;3标段为:乳制品(液体乳),4标段为:米线、面条,5标段为:糕点,6标段:禽蛋,7标段为:调料;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连续两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2)所投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附承诺);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政【2019】38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等文件精神,投标人需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查询“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涉及失信信息材料的投标人需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失信信息材料,若投标人不涉及此项失信信息,则需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声明函即可。

(4)投标人及单位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失信信息查询和提供工作的通知》昆政务局〔2019〕44号等文件规定,上述的网页截图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导入评标系统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5)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精神,中标单位若经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发布。

2.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最高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15,414,152.00元,其中:1标段:3150352元,2标段:6848511元,3标段:1011527元,,4标段:524256元,5标段:1015036元,6标段:1532710元,7标段:1331760元;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7个标段其中1标段为:大米、食用油,2标段为:鲜肉;3标段为:乳制品(液体乳),4标段为:米线、面条,5标段为:糕点,6标段:禽蛋,7标段为:调料;

4.项目实施地点:盘龙区全区范围内的184家学校(园)食堂,每餐约56570人就餐,食堂分布在距市区中心50公里以内的12个街道办事处内(75%学校集中在20公里以内范围);

   5.服务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