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枇杷山小学校等10所学校教室照明LED灯具项目(第二次)答疑
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省份: 重庆 发布时间: 2021-08-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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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5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93.99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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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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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渝中区枇杷山小学校等10所学校教室照明LED灯具项目(第二次)答疑
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现对“重庆市渝中区枇杷山小学校等10所学校教室照明LED灯具项目(第二次)”答疑发布如下: 质疑事项一: 第六章 灯具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一览表中 LED黑板灯: 第13条电磁骚扰及电流密度(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封面带有CNAS、ilac-MRA、CMA 标志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原件带至比选现场备查) 答:详见本项目补遗通知。 质疑事项二、 第六章 灯具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一览表中 技术指标要求“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从法律效力上来讲,只要是获得CNAS、ilac-MRA、CMA 资质能够做相关检测的单位,无论是省级还是国家级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都具有同等效力。要求必须是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对持有的是省级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的供应商是一种不公正对待。带有歧视和偏见,不符合招投标公平、公正的精神。希望招标代理机构老师删除“国家级”三个字,给具有省级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供应商一个公平的投标环境,谢谢! 答:详见本项目补遗通知。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房屋管理站 2021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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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