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易

甘桂拆迁安置小区基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省份: 河北     发布时间: 2019-07-05 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桂拆迁安置小区基础工程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行审【2018】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娄底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甘桂拆迁安置小区基础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娄底市长青居委会长青西街北面,甘桂路东面;

2.3项目规模:建设安置基地138户,建筑基底面积100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088平方米,该基础工程建安预算费用5121.03万元。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7招标范围:22栋住宅基础的桩基(人工挖孔桩)、承台、基础梁、砖基础、基础土石方等设计图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且查询结果与其投标信息一致)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8本项目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数量配备到位,且无在建工程;

3.9省外企业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10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7月5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上查询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和娄建发[2019]41号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5.2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5.3交纳方式 :保函;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7 月 29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务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娄底日报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娄底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