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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工业集中区产学研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省份: 湖南     发布时间: 2019-07-25 00:00

娄星工业集中区产学研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娄星工业集中区产学研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已经娄底市娄星区发展和改革局 进行项目备案,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及自筹 ,招标人为 娄底市娄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娄星工业集中区产学研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娄星工业集中区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1) 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30490.55㎡(其中地上21736.80㎡、地下8753.75㎡),建筑层数为地上7层、地下1层,檐口高度为27.9m。地上主要为办公用房和会议室,地下为车库和设备用房。工程采用装配式结构,项目装配率达到 50 %。

(2) 本项目初步概算总投资额约为 8605.76 万元(包括设计费(含勘察) 、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总承包管理费、工程检测费、工程保险费、财务费以及税金等)。

2.4  工期要求:自承包合同签订起,从详细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至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共计365日历天,其中自承包合同签订起20日历天之内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纸审查(含人防、消防等其它专业施工图审查),主体工程 18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开工令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

勘察: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设计: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和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其中未注明保修期限的项目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2年。

2.7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详细勘察(含桩基探溶及施工补勘)、施工图设计、采购、土建、设备安装、装修装饰、人防、设备购置及所有附属工程等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总承包(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程检测、施工等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算(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范围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包含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具有入湘中介机构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3  PC生产企业资质要求:具备装配式混凝土(PC)相应构件部品的生产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混凝土预制件生产和销售)。

3.3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即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即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具有施工资质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超过3个有相应资质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3.6.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

3.6.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6.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6.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4.1项要求。

3.9 省内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10 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施工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如省外施工企业所在省市无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实性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如省外施工企业所在省市没有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

3.11 投标申请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近一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EPC总承包项目模式及娄建发2019(41)号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5.2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5.3交纳方式 :保函;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651592528@qq.com)

注:

一、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

二、没有办理湖南CA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尽快办理,已在外地办理湖南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CA证书。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 本招标项目行政监督机构为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星分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投标人不得采取挂靠、借用资质、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娄底市娄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聂先生

电    话:0738-83500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138754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