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建平县榆树林子镇飞地设施暖棚扶贫产业项目 |
有效期: |
2020-03-12 至 2020-03-23 |
撰写单位: |
辽宁省朝阳市区县用户-建平县 |
撰写人: |
建平县 |
建平县榆树林子镇飞地设施暖棚扶贫产业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建平县榆树林子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建平县榆树林子镇飞地设施暖棚扶贫产业项目(项目编号:JPZFCG-JZXCSCG-2020-08)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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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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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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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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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榆树林子镇飞地设施暖棚扶贫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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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暖棚3107延长米,看护房17座,配套2眼机电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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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25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525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7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
)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和
2) 供应商须为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正式供应商。
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要求,在政府采购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建平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委办发[2019]10号)的文件要求,凡招标项目结束后,必须报建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资金。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3月 13日8时30分起至2020年3月19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113.230.236.116:5003/index.html)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报名要求:因疫情防控期间,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于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19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邮箱(zhaobiao2378@126.com),并及时通知代理公司进行核实,未经核实,报名无效。咨询电话:0421-7800011。
报名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
)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及
授权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以企业成立之日算起)
。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
)项目班子成员证件: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项目副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相关行业B证);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和技术人员(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机械员、劳务员上岗证书;项目班子成员与供应商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社保官网可查提供项目班子成员社保卡序列号和真实有效的密码,未联网企业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以企业成立之日算起)。
4
)项目经理亲笔签署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5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接到举报或投诉,开标前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后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3月24 日北京时间9 时整(如疫情有变化,磋商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49段2号即西环岛农业发展银行东侧一楼)。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19日
八、公告发布媒体
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建平新闻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电话:0421-7816120 邮箱:jpczcgb@163.com)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建平县榆树林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 建平县榆树林子镇西街村镇府路193号
项目联系人:陈丽霞
联系电话:134 7022 8698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叶柏寿街道建安社区中兴大厦01幢1单元2层
项目联系人:孙宁
联系电话:0421-7800011
传
真: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2日
辽宁省朝阳市区县用户-建平县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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