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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站后工程混凝土二次招标采购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省份: 北京     发布时间: 2020-09-01 00:00

流水号:(招)2020090100014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站后工程混凝土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DJW2020-38

1.招标条件 

    1.1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建站后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后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依据《关于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建工程物资申请计划批复》(电建物【2018】第205号、【2020】第37号)实施二次公开采购。

1.2招标组织形式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建工程 ZHSG-2标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铁路桥以西,丰裕路以东,丰台西路以南,刘庄子路以北,主要房屋包括整备办公、运转调度楼及派班室综合楼、整备库、临修库及四电生产生活房屋共48个单体工程,共计建筑面积205046.15平米。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工程项目管理部;设计单位为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铁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后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工程开工日期为2018年12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招标物资为结构工程用预拌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划分为四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预拌混凝土(一、二、五包件)

3.1.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产品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产品生产、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2 许可和认证:具有有效的预拌混凝土建筑企业资质证书、道路运输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应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24001-2016/ISO14001:2015、GB/T28001-2016/ISO18001:2015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

3.1.3生产(供应)能力:有二条及以上180型混凝土生产线,具备日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4000立方能力,生产能力与的运输、服务能力相匹配;自搅拌站至施工现场道路路况较好,且运距在15公里以内。

3.1.4 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各年度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5 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拥有先进的生产调度管理系统,已实现生产管理信息化,具有专业的试验室,试验设施、仪器配备齐全,标定合格、有效,技术(试验)人员数量配备合理,供应、技术服务有保障。选用的水泥、砂石、粉煤灰、矿粉、外加剂等原材料及混凝土配合比、产品氯离子含量、耐久性等指标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现行标准及规定,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检测报告;确保每次开盘混凝土资料随货同行,及时补报资料,保证资料的可追溯。

3.1.5 供货业绩: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业绩良好,提供不低于三个已完工项目,且各项目供货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供货业绩,供货业绩证明资料应包含中标(成交)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1.6履约信用:近三年合同履约(供货)良好,社会信誉良好,提供不低于三个已完项目由买方出具的履约证明资料,履约业绩项目供应额不低于2000万元;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二年内,投标人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恶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无不良行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1.8 其他要求: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具备良好的预拌混凝土供应服务能力,供应及时,服务周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轻骨料混凝土(三包件)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产品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产品生产、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2 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国家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2.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供应)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 投标物资生产设备,能按计划生产,投标物资货源充足,能确保按需及时供应。

3.2.4 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经销(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各年度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5 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拥有先进的生产调度管理系统,具有试验设施、仪器配备齐全,标定合格、有效,技术(试验)人员数量配备合理,供应、技术服务有保障。选用的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等原材料及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产品氯离子含量、耐久性等指标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现行标准及规定,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保证资料的可追溯。经销商采购渠道正规,采购符合资格条件生产商的产品,产品质量有保证,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可追溯性。

3.2.6 供货业绩: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业绩良好,提供不低于三个已完工项目供货业绩,供货业绩单项目中标额或履约额不低于200万元,供货业绩证明资料应包含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2.7履约信用:近三年供货履约良好,社会信誉良好,提供不低于三个已完项目由买方出具的履约业绩证明资料,履约业绩单项目中标额不低于200万元;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二年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存在不良公示信息,投标人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恶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无不良行为。

3.2.8 其他要求: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具备良好的预拌混凝土供应服务能力,供应及时,服务周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3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0年9月7日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20年9月7日16:00 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招标单位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请汇至:

单位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后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建行铁道专业支行

联 行 号:1051 0000 8020

账    号:1105 0137 3600 0000 2880    

为便于核对,办理汇款业务时务必在汇款凭证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成功,应告知招标人联系人,将汇款凭证截图发至指定邮箱。

4.3招标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到财务部门核实后赋予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权限。

4.4已购买参与包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需再次交费,但须告知招标人,重新递交投标申请表,重新响应参与包件投标。

4.5补遗、答疑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20年9月24日上午9:2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上传有效的报价、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可选择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开标前现场递交或选择快递方式邮寄。选择邮寄投标文件方式的,务必确保招标单位在2020年9月24日8:30能收到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8 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4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

5.3各投标人应准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推荐各投标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7.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后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看丹村建新路50号

联 系 人:于伯奎、孙建红

电    话:18991603320、15513595535

电子邮箱:375220477@qq.com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 1 110000 102170748 K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联 系 人:陈军、高占坡

联系电话:010-8824 6684

8. 公告附件

    8.1 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8.2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后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附件1:混凝土招标公告(ZTDJW2020-38).pdf

附件2:附件2:投标申请表.doc

附件3: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ZTDJW2020-3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