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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满婺城 幸福生活”全国摄影大展 的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类型: 单一来源     省份: 浙江     发布时间: 2021-01-21 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花满婺城 幸福生活”全国摄影大展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花满婺城 幸福生活”全国摄影大展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花满婺城 幸福生活”全国摄影大展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白沙溪三十六堰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它是婺城、金华和浙江一张闪亮的世界级“金名片”,借此契机,在建党100周年来临之际,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宣传部拟组织“花满婺城 幸福生活” 全国摄影大展,通过项目活动推动婺城区振兴发展、传播婺城建设成果,并搭建一个聚集人气的国家级摄影活动平台,营造以旅助农、以旅兴农、以旅富农的氛围,助力婺城各乡镇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乡村旅游发展之路,使之成为全国乡村文旅融合发展的先行区、示范区和集聚区。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的供应商(承办单位)为金华市摄影家协会。 1、本项目活动的宗旨是:通过摄影大展,传播婺城建设成果,推动婺城区城乡文旅融合发展。办好本项目,需对焦“婺文化”的地域特色,在地深耕,久久为功,避免“浮光掠影”与“走马观花”。金华市摄影家协会是金华地区摄影领域最具有广泛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能够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的社团组织,由其承接本项目,可团结和带领全市广大摄影工作者,围绕活动主题,聚焦秀美山水、写意人文景观、定格幸福生活,用影像讲好色彩缤纷的婺城故事,并通过搭建的国家级摄影活动平台,长期深耕、持续推动具有婺城特色和婺城品牌的文旅融合发展新格局,同时,通过创作优秀作品,还可提升婺城摄影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助力婺城“文化名城”建设。 2、金华市摄影家协会是金华市唯一与中国摄影报社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单位。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的规定,《中国摄影报》作为主办方的赛事成绩,可作为摄影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积分入会条件之一,摄影人都普遍关注并积极参与该报主办的赛事。由金华市摄影家协会承办本项目,有利于建立与本地机关职能部门、各主办方的工作联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并吸引更多摄影人参与赛事,提高作品质量与宣传效果。 3、金华市摄影家协会具有承办高规格摄影展赛项目的丰富经验。金华市摄影家协会近年来携手金华广大摄影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唱响时代主旋律,深入群众、贴近生活,打造精品;主动与中摄协、中摄报、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大众摄影》、《中国摄影》、中国摄影出版社等专业权威机构相继举办系列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大型国际国内展览(比赛),其中, “醉美金华”全国摄影大展已经成功举办了四届,其丰富的摄影展赛举办经验可确保本项目的成功实施。 因此,由于本项目的地域特性、行业特点和本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11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华市摄影家协会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市摄影家协会

地址:金华市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1月21日至2021年01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宣传部

联 系 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508931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9-82487292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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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