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泰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省份: 福建 发布时间: 2017-12-07 00:00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永泰县中医院
乙方:南昌润卓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5]BYZB[GK]2017013的福建省永泰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中标通知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项目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2 | 2-1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1 | 93000 | BeneHeart D6 |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 保修期一年 | 福建省永泰县中医院 | 林昭/13960889896 | 南昌润卓贸易有限公司 | 18360654949 | |||||
2 | 2-2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 1 | 1930000 | Affiniti 50 |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保修期一年 | 福建省永泰县中医院 | 林昭/13960889896 | 南昌润卓贸易有限公司 | 18360654949 | |||||
合计: | 2023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零贰万叁仟元整(¥2023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详见合同标的的交货期;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南门新村2号;
4.3交付条件: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我方根据用户指 定的地点现场免费安装、培训、货物免费保修期一年,在免费质保期内如出现故障,我方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换货物及零部件,免费质保期内货物一旦出现故障,我方响应时间不超过3小时,检修人员在12小时内到设备安装地点排除故障,如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我方负责提供替代设备,其费用由我方承担,质量保修期后,我方仍负责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只能收取配件费和基本维护费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甲方要求,甲方将对货物的性能、稳定性和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乙方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当作验收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用银行转账方式分三次支付。1.设备验收,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后十个工作日,支付70%;2.设备正常运行六个月后,支付20%;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余额1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长期。
10、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支付。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除应退还全部甲方已付款项及赔偿所造成的甲方损失外,还应偿付成交总金额10%的违约金。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4.1、乙方应保证所供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14.2、货物免费保修期一年,在免费质保期内如出现故障,我方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换货物及零部件,免费质保期内货物一旦出现故障,我方响应时间不超过3小时,检修人员在12小时内到设备安装地点排除故障,如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我方负责提供替代设备,其费用由我方承担,质量保修期后,我方仍负责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只能收取配件费和基本维护费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壹份,送备案永泰县财政局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中标通知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甲方: | 福建省永泰县中医院 | 乙方: | 南昌润卓贸易有限公司 |
住所: | 永泰县樟城镇南门新村2号 | 住所: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前坊镇前坊大道1号(政府办公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女仂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周季 | |
联系方法: | 13960889896 | 联系方法: | 1836065494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进贤县支行长山分理处 | |
账号: | 账号: | 14018801040004534 |
签订地点:永泰县中医院院方办公室
签订日期:2017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