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客运段旅客列车餐料采购(福州地区动车组冷链餐食、福州地区“绿巨人”列车方便餐食、福州厦门地区普速列车餐料)项目01、02、04包件谈判采购结果公示
公告类型: 中标公告 省份: 福建 发布时间: 2020-01-01 00:00
福州客运段旅客列车餐料采购(福州地区动车组冷链餐食、福州地区“绿巨人”列车方便餐食、福州厦门地区普速列车餐料)项目01、02、04
包件谈判采购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客运段旅客列车餐料采购(福州地区动车组冷链餐食、福州地区“绿巨人”列车方便餐食、福州厦门地区普速列车餐料)项目01、02、04包件(南铁段招[2019]106号),于2019年12月31日,在福州客运段招标办的监督下,在福州完成了该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将拟中标人公示如下:
招标编号 | 包件号 | 中标候选人 | 招标方式 |
南铁段招【2019】106号 | 1 | 福建佰翔天厨食品有限公司 | 公开招标转谈判采购 |
2 | 合肥市振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4 | 厦门夏商配送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5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或认为招标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客运段招标办和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客运段纪委:0591—87050892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客运段招标办:0591—87050452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客运段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0年1月1日
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