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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委党校报告厅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类型: 竞谈公告     省份: 河南     发布时间: 2017-06-21 00:00

本项目“汝州市委党校报告厅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资金来源为融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共汝州市委党校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项目名称:汝州市委党校报告厅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 汝财谈判采购(融)-H-2017-051  

3、项目简要说明:  

3.1采购内容:监控设备、LED屏及灯光、网络线路安装等。  

3.2采购范围:硬件的采购安装及售后。  

3.3供货安装期: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20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4.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的相应货物。  

4.3主要货物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或河南省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主要货物指:监控摄像头、LED屏、投影仪、网线);  

4.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  

5.1请供应商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2017年 6 月 23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汝州市旭日升宾馆605室(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50米路西)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5.2报名时需携带证件  

5.2.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2017年1月-3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生产厂家或河南省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经销商提供)。  

5.2.2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书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的社保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同时提供网上打印页);  

5.2.3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承诺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我单位在报名、谈判期间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报名无效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另:潜在供应商报名时需递交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申请资料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汝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如发现响应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取消该供应商的响应资格。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采购时间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至时间:2017年 7 月 4 日 下午3::00 点整。
递交地点:汝州市宾馆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汝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汝州市委党校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603755176   

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中亨大厦7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76898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