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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组合钢模板租赁二次招标


公告类型: 合同公告     省份: 北京     发布时间: 2019-08-15 00:00

流水号:(招)2019081500018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组合钢模板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DJW2019--74

1.招标条件 

    1.1新建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租赁组合钢模板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公司批复意见《关于北京地铁 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物资申请计划》(电建物【2019】第147号)意见实施公开租赁采购。

1.2招标组织形式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自行组织实施开、评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项目位于北京丰台区新宫地区,占地面积共计84993平方米,东侧为规划槐房北路,南侧为规划京良路东延线,西侧为规划槐房新村五号路,北侧为规划通久路西延线。车辆段用地呈不规则矩形,总建筑面积为111513平方米,主要包括运用库、联合检修库、工程车库、司乘公寓食堂及浴室、易燃品库、物资总库、综合办公楼、牵引降压混合变电站、轮对及受电弓在线检测库、锅炉房及水泵房、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门卫室、雨水泵房及调蓄水池、镟轮库、洗车库、公安派出所等单体。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北京航天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由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20日。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租赁物资为86系列组合钢模板,共划分为三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计划使用时间、地点、材料状态及条件,详见《招标租赁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两年以上租赁物资从业经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租赁商。

3.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资料,生产商应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

    3.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及改装线;租赁商自有组合钢模板三万平米以上,能确保按需要组织资源,确保及时供应。

3.4 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租赁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达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二年财务报告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5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图纸深化、现场服务技术人员专业水平高;原材料、部件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厂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租赁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提供合格、有效的检验报告,能够保证混凝土施工外观效果良好。租赁商选用优质生产商的产品,采购渠道正规,确保租赁产品质量。

3.6 供货业绩: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业绩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不低于200万元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7 履约信用: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不低于200万元三个项目由买方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8 其他要求:具备图纸深化、改制服务能力,组织生产(改制)、供应、服务及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9 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19年8月20日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紫竹桥支行

帐   号::8110 7010 1270 1149 274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告知招标单位,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单位指定邮箱。

4.3招标人收到汇款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在2019年9月5日上午9:2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上传有效的报价、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选择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开标前现场递交或选择快递方式邮寄。选择邮寄投标文件方式的,务必确保招标人在2019年9月5日8:30能收到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9月5日8 时30分至9时20分;递交地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

5.3各投标人应准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推荐各投标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7.招标人及招标组织单位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新宫地区

联系人:丁良群

电  话:13691084898

邮  箱:1462438269@qq.com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 1 110000 102170748 K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联 系 人:陈军、高占坡

电    话:8824 6684

8. 公告附件

8.1 附件一:招标租赁物资包件一览表;

8.2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钢模板租赁二次招标公告(ZTDJW2019-74).pdf

附件2:附件1:招标租赁物资一览表(ZTDJW2019-74).xlsx

附件3:附件2:投标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