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特市北区黑龙南路286号工程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省份: 山东 发布时间: 2020-03-21 00:00
流水号:(招)2020032100004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青特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86号
预拌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ZTJG-SD-2020-026 )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特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86号项目经理部所需预拌混凝土,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筑用地面积约为24108㎡,总建筑面积约为147580㎡,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06000㎡,地下建筑面积约为41580㎡(其中人防车库面积约为10400㎡)。由高层、LOFT、办公楼、网点、车库组成。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也称中铁鲁班商务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通过审核。
4.2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4.3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3月 23日至 2020 年 4 月 8 日,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账号:522020100100306373,开户行:兴业银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投标保证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账号:522020100100306373,开户行:兴业银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 青特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86号项目)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工本费、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形式,必须由投标单位汇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整;工本费:500元整。
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741890349@qq.com),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4.4招标人收到投标人信息经核实后,通知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书面递交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3 日 10 时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3 日 10 时。地点为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9号华沃大厦109室。
开标时间: 2020 年 4 月 13 日 10 时
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9号华沃大厦1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9号华沃大厦109室
邮 编:266100
联 系 人:李新功
电 话: 13589267418
电子邮件:741890349@qq.com
项目联系人:刘敬琴
电 话: 13869854931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2 日
附件: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投标保证金 |
计划交货期 |
送货地点 |
1 |
ST-01 |
商砼 |
m3 |
61250 |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 (2)供货能力要求:供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供货单位必须具备专业人员,必须供货及时。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供货物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5)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
500元 |
10万 |
2020.4 |
青特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86号项目 |
2 |
ST-02 |
商砼 |
m3 |
66500 |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 (2)供货能力要求:供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供货单位必须具备专业人员,必须供货及时。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供货物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5)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
500元 |
10万 |
2020.4 |
青特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86号项目 |
3 |
ST-03 |
商砼 |
m3 |
19600 |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 (2)供货能力要求:供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供货单位必须具备专业人员,必须供货及时。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供货物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5)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
500元 |
10万 |
2020.4 |
青特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86号项目 |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付款条款:货款分期支付:每月20日双方核对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期间供货数量和金额,出卖方应与2日内向买受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买受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抵扣联)。地下车库及夹层封顶后付至累计供货值的65%;小高层、高层每完成十层付至累计供货值的65%;主体封顶后30日内支付累计供货值的75%。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累计供货值的80%;全部供货结束,双方办理结算并签署封账协议,整体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结算值的95%,剩余5%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贰年,质保期满后,剩余工程质保金(扣除维修费后)60日内无息付清。(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