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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万事达广场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类型: 中标公告     省份: 广东     发布时间: 2020-07-16 00:00

工程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房建市政类型模板

佛山市万事达广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佛山市万事达广场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单位: 佛山市兴业正鹏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华南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 从 2020年07月16日00时 至 2020年07月20日23时止
  佛山市万事达广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07月16日00时 至 2020年07月20日23时。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质量/承诺
中标候选人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612215.53 刘新云/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号:44010043 具体从项目开工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视工程具体实施情况而定)监理、计量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年)监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兴业正鹏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757-8620726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东路20号保利洲际酒店14楼1409
邮编:528200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0757-81631273,0757-86314017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北路8号514室

邮编: 52820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招标代理:佛山市南海区华南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吕鹤鸣

电 话:86227303

传 真:86282011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3栋514室之二

邮 编:52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