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易

海拉尔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省份: 内蒙古     发布时间: 2017-05-12 00:00

 

海拉尔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03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拉尔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采购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呼农综办[2017]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旗县财政配套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拉尔区哈克项目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草原建设面积1.61万亩,其中:改良草场1.5万亩,饲料基地0.11万亩,贮草棚2500平方米,标准化棚圈15384平方米,青贮窖12000立方米。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

标段编号

招标范围及内容

交货时间

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

一标段

2017-GC0355(1标段)

购置并安装围栏16公里(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240000.00元

二标段

2017-GC0355(2标段)

采购草籽2.25万公斤,其中披碱草1.5万公斤、羊草(吉生一号)0.75万公斤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810000.00元

三标段

2017-GC0355(3标段)

采购有机肥200吨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34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是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网围栏制作、销售类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二标段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是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具有投标标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且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具备“一签二证”即:种子标签,检验证,检疫证,经上级牧草种子检验站检验合格,羊草(吉生一号)必须有厂家授权。

本次招标要求三标段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具有完善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有类似销售业绩,具有投标标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提供检验合格报告。代理商必须提供厂家授权证明或者经销许可(加盖投标方公章)。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一标段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二标段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标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一签二证”(即:种子标签,检验证,检疫证),经上级牧草种子检验站检验合格,厂家授权证明,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三标段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的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书、检验报告,如果是代理商必须提供厂家授权证明或者经销许可(加盖投标方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海拉尔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采购项目

1

4800.00元

154042316925

2

16200.00元

155642315049

3

6800.00元

155643588811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月 2日10时 30 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mgggzyjy.gov.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