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易

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省份: 内蒙古     发布时间: 2017-05-15 00:00

                   
一、 招标条件                
 

  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包头市

 

2.立项批文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发改铁路字[2016]1640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建设规模 工期 计划投资/万元
  G2017JL061 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 2 号线起于机场站,止于新贤城站,线路全长 30.5 公里。共设置 21 座车站,全线设两处主变电站,控制中心与 1-6 号线共用。二标段:沼潭南车辆段,富林路站(含)至沼潭南站(含),共4站4区间,1车辆段及出入段线。 2055 日历天 3400.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者[铁路工程]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Ⅰ、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名投标人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Ⅱ、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Ⅲ、联合体组成时,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均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
    2)联合体牵头人须至少具有一项近五年已竣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监理业绩(近五年指 2012年1月~至今,竣工验收时间在此范围之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不包括分包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已竣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五年及以上类似项目工作经验,且不得有其他在监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正式员工,与联合体牵头人签订劳动合同;
    4)联合体组合方式仅限于上述情况,其他组合情况不予认可;
    5)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6)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满足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项"其他要求"中“1.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12)项规定。
    7)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范围内)。 "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担任过已竣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五年及以上类似项目工作经验,且不得有其他在监项目; 
(4)投标人具有近五年以来已竣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监理业绩。(近五年指 2012年1月~至今,竣工验收时间在此范围之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不包括分包业绩);
(5)专业监理工程师:23名,其中土建专业的 1 名,注册造价师不少于 1 名。
(6)投标人拟投入监理人员必须达到最低要求一览表的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7)财务要求: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8) 信誉要求:必须填写承诺书,国有投标项目必须填写廉政责任书,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荣誉证书,无重大违规事件。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和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1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时,投标人处于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在全国参与投标期限内,或处于被内蒙古自治区(或包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3)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范围内); 
注:本次招标为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施工监理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施工监理一标段、二标段共五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且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中标单位无本次招标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必须按标段分别编制、装订、密封及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本次五个标段中递交的投标文件多于三个标段时,招标人有权拒收。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7年05月15日至2017年05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2.领取地点  网上领取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1000.00元每标段。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2.内蒙古招标投标网、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5.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包头市青山区恒源银座1-B-609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陈波 联 系 人: 陈鸿艳
  电 话: 0472-5220781 电 话: 15024700739
  传 真:   传 真: 0472-525122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bjjybtf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