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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工业园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类型: 竞谈公告     省份: 湖北     发布时间: 2020-07-13 21:22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工业园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依据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BLZFCG2020052)备案意见,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受十堰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拟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工业园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参与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FJS-FW-2020-023。

2.项目名称: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工业园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831600.00元/年。

5.最高限价(如有):¥831600.00元/年(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超过此报价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完成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工业园相关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叁年(一年合同期满后,通过详细考核,如果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清扫保洁服务比较满意,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若在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有违规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不续签下一年合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7年7月至磋商截止日前,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备保洁服务等相关内容);

3.2供应商前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道路清扫保洁类似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供应商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的打印件);

3.4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采购人保留核查真实性的权利)。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提交上述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和原件一致且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经复核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清晰可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资料内容不齐全的,均不予受理。

2.领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7月14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3.领取磋商文件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4.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份,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5.1供应商现场领取磋商文件(纸质版);

5.2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4日15:00(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磋商时间和磋商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7月24日15:0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十堰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    址:十堰市白浪中路4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19-8312919

2.代理机构: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联 系 人:张  慧

联系电话:400-0719-33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涛

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联系电话:13451253657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