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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精神病院电解质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省份: 吉林     发布时间: 2020-07-13 21:05

  吉林省通化市精神病院电解质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Y-JLZB-2020-047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精神病院电解质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通上级部门下达的文件批准采购,资金来源:其它支出(100%),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通化市精神病院电解质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Y-JLZB-2020-047;

  (3)采购内容:电解质分析仪等(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人民币29.00万元;

  (5)供货地点:通化市精神病院;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范围内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5)2019年7月或之后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6)2019年7月或之后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7)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9)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注: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7日(每日的8:30-11:00、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通化市东昌区蓝爵国际小区10-1号门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各3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8月3日下午13时30分;开标地点:通化市东昌区蓝爵国际小区10-1号门市;

  6、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7、本项目开标时间:2020年8月3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通化市东昌区蓝爵国际小区10-1号门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通化市精神病院

  地址:通化市新站街欣荣路289号

  联系人:刘院长

  电话:13404500093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蓝爵国际小区10-1号门市

  联系人:叶庭胤

  电话:15943582618

  2020年7月13日